防汛等级一二三四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应急响应的级别和采取的行动上。
Ⅰ级应急响应:这是最高级别的应急响应,通常在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或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等情况下启动。此时,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并做好各类突发性灾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险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这一级别的响应通常在较大洪水、多个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或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等情况下启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并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Ⅲ级应急响应:这一级别的响应在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或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等情况下启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
Ⅳ级应急响应:这是最低级别的应急响应,通常在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或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等情况下启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并及时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综上所述,防汛等级一二三四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应对的灾害严重程度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上,随着级别的升高,应对的灾害严重程度增加,采取的应急措施也更为严格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