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赔偿原则不含(精神损失赔偿)

导读 精神损失赔偿,也称为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其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导致人身利益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

精神损失赔偿,也称为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其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导致人身利益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的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严重精神反常情况。在法律上,死亡和残疾通常被视为人身损害,而非精神损害。但是,这些事件可能导致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可以从受害主体上划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划分,包括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和《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根据人格权遭受侵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等级,具体数额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